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重新确认和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重新确认和选任工作的通知

 

学科字[2022]4

各学院(学部)、各学科:

为加强学位授权点管理,推动学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开展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重新确认和选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学位授权点负责人职责

(一)主持规划本学位授权点建设与发展的方向,组织凝练学科方向,制定阶段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健全学位授权点管理制度;组织研究并制定本学位授权点的学术队伍及资源配置方案,提出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建议

(二)负责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招生指标配置及招录方式改革;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招录相关工作。

(三)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负责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课程、实践、开题、中期等培养过程管理,定期组织教学检查与培养质量评估。

(四)组织论证并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在学期间基本学术要求,监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审核把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

(五)负责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聘任申请的初审,并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导师日常培训管理评价工作

(六)组织与实施本学位授权点学术道德宣传教育和各类学术交流,推动本学位授权点学术氛围营造、学术道德风气建设,协查学术不端行为。

(七)负责组织本学位授权点各类评估工作,接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位授权点建设成果及建设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二、任职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在职在岗且担任本学位授权点相应学位授权层次的研究生导师,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学术造诣高,创新能力强,在本学位授权点相关领域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严于己,以身作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学科发展献身的精神;团结同志,顾全大局,能够汇聚队伍、带领团队较好地完成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担任博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731日,即1962年731日以后出生),担任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5年731日以后出生)。

(五)原则上,担任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的负责人要达到《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版)中学术带头人的基本要求。

没有符合以上任职条件人选的学位授权点,其负责人暂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兼任。

选任范围

现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学位授权点均按照任职条件重新确认负责人负责人因年龄等原因不再担任的和新增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需选任新的负责人学院、学科可学位建设情况按需进行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的重新确认和选任。

选任程序

(一)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选任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简况表》并提交到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部)。各学院(部)要充分考虑学位授权点发展现状和申请人任职资格,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对拟推荐人员在学院(部)范围内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学校。

(二)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选任由学院(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推荐,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后上报至学校备案。

(三)校学科办对推荐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异议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工作要求

(一)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选任应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有利于本学科的发展建设为出发点,综合考量申请人的道德品质和学术水平,并充分征求本学位授权点导师的意见。

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选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过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本人或指导的研究生出现过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指导的学位论文在上级部门抽检中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不得担任学位授权点负责人。

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的设立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型)设1人,特殊情况可增设1人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设1人。

)跨学院、按方向联合共建的学位授权点,要以有利于学科研究方向建设、形成合力为原则,由牵头学院(部)会同有关学院共同协商推举负责人。跨学院设置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可增设第二负责人,主要负责协助第一负责人做好本学院该学科的学科建设工作;跨学院设置的专业学位学位授权点设负责人,专业学位领域分别设负责人1人

)原则上,同一人员不能在同类型同层次两个及以上学位授权点担任负责人,同一学位授权点的博士、硕士负责人应一致。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推荐工作,并于114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青岛大学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选任情况备案表》(附件1)和《个人简况表》(附件2)报送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龚世达  吴翔

联系电话:85953573

电子邮箱:qduxkb@126.com

 

附件:1.青岛大学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选任情况备案表

      2.个人简况表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0月25

 

附件1 青岛大学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选任情况备案表.xlsx

附件2 个人简况表.doc

固定电话:0532-85950158

电子邮箱:qduxkb@126.com

版权所有: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