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字[2024]3号
各单位、各学科: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目前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专家库现有人员中,如有离职、离岗、师德师风失范、导师资格撤销、个人不愿参与评审的,要及时调整出库。对于已办理退休后仍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的专家,可继续保留在库。
二、填报内容
(一)新增专家信息上报。上报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学术信息等,具体填报信息的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和我校工作实际,各单位可视情况增补正高级及以上高水平行业导师(含兼职导师)。
(二)在库专家信息核对更新。填报信息字段较去年增加了是否行业导师、行业导师所在单位、是否可评审涉密论文、学术头衔等4项内容,所有在库专家均需补充填写。同时,数据字典中对学科代码、专业类别领域代码等2项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在库专家需确认所在学科专业代码为最新代码。在库专家信息单独发送给各单位,各单位需组织在库专家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严格按照新版数据字典规定的范围填写和更新,避免后期出现系统审核不通过的情况。
(三)删除专家信息上报。对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的专家,可保留当前在库信息,并将专家姓名和拟删除原因汇总上报,学校统一执行删除操作。
(四)专家信息汇总。以学院(学部)为单位汇总推荐专家工作信息,报送新增专家姓名及人数,拟删除专家姓名、删除原因、人数,推荐专家总人数等有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高等学校评估、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质量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即博士点、硕士点申报)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家库更新工作,积极推荐专家,各单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要应报尽报,并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家严格按模板要求填写各项信息。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填好的《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联系人:姜岳
联系电话:53573
电子邮箱:qduxkb@126.com
附件:1.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2.专家库数据字典
3.专家信息汇总表(模板)
4.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可在办公系统下载)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