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办字[2025]6号
为加强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管理,引导学科聚焦重点方向强化内涵建设,加快形成学科特色与优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拟对我校列入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部分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结合我校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基础,拟对社会需求不足、师资力量不够、发展潜力不好、培养质量不高以及与学校事业发展不相匹配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进行调整。在对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基本情况全面摸底基础上,列出拟调整的观测指标如下。
序号 |
观测指标 |
1 |
近两年开展招生情况 |
2 |
近三年问题学位论文情况 |
3 |
近三年平均招生数 |
4 |
近三年报录比 |
5 |
2024年毕业生就业率 |
6 |
上岗导师数 |
7 |
生师比 |
对博士层次,考虑到博士招生培养的特殊性,仅将近两年及以上未招生的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列入拟调整范围;对硕士层次,第1条或第2条不达标或第3-7条中存在3条及以上不达标的,列入拟调整范围。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申请调整的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前期学院自主申请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撤销或停招的,经学科办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撤销或停招。
(二)学校建议调整的二级学科或专业领域
根据调整原则,对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存在观测指标不达标情况,但学院未自主申请调整的,列入学校拟调整范围。
1.5月15日,发布工作通知,召开工作部署会,公布学校建议调整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涉及学院单独通知)。
2.5月20日前,学校列入拟调整范围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学院如坚持保留,需提出保留申请并详细阐述保留理由,明确下一步强化建设举措,填写《青岛大学保留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1),经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3.5月26日前,提出保留申请的学院需填写《青岛大学二级学科简况表》(附件2-1)或《青岛大学专业领域简况表》(附件2-2),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4.5月27-30日,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论证确定最终调整名单。
5.6月下旬,拟调整名单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山东省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机制改革工作精神,组织有关学科做好保留论证、材料填报等工作。对于拟保留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和目标,凝练优化学科方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校对本次工作确定予以保留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将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开展建设情况检查工作,每年年底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情况汇报,对于建设情况不理想,目标达成度不高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再次列入调整范围。
联 系 人:王宵阳、周昱宏
联系电话:85950157
电子信箱:qduxkb@126.com
办公地址:科技研发大楼A座810室
附件1.青岛大学保留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表
附件2-1.青岛大学二级学科简况表
附件2-2.青岛大学专业领域简况表(相关附件可在办公系统下载)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