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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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学科办字[2025]3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引导学科聚焦重点强化内涵建设,加快形成学科特色与优势,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加强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服务需求、质量优先、瘦身聚焦、动态调整”的原则,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紧密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科和专业领域基础,科学、规范开展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管理工作,及时调整社会需求不足、师资力量不够、发展潜力不好,以及与学校事业发展不相匹配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增设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

二、调整涉及学科和领域

我校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下列入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含曾经按照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招生但近几年停招),均在调整考察范围内。

三、工作内容

(一)调整意愿摸底

各学院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等因素,尤其是生源匮乏(近几年停招、报录比较低)、就业率低下、师资队伍不足和科研产出不高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应主动提出撤销或停招申请;对于国家和区域发展急需紧缺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可提出增设申请。各学院可参考具体考察指标(表1)进行自我审查,确定拟调整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填写《青岛大学拟自主调整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1)。

表1:二级学科(专业领域)调整参考指标

考察指标

详细数据

招生就业情况

近三年招生数均值

近三年报录比均值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

导师情况

上岗导师数

生师比

科研情况

近五年师均科研经费

近五年获批C1类及以上科研项目

       注:科研情况按照学校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分类分级评价办法(2022版)认定的相关成果。

(二)自主调整工作

学校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调整申请,结合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现状统筹考虑,形成调整工作方案和学科领域调整名单,开展自主调整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4月13日前,各学院填写《青岛大学拟自主调整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材料由调整申请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至学科办,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二)4月18日前,学校根据学院申请情况,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建议调整名单。

(三)4月30日前,对学院未提出申请但列入学校拟调整范围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学院如保留,需提出保留申请并详细说明保留理由,明确下一步强化建设举措,经学科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学科办。

(四)5月上旬,学校进行综合论证确定最终调整名单。

(五)6月中旬,结合学位点自主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自主调整工作是落实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条件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合理提出调整申请,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二)撤销或停招跨学院设置的现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无需一级学科负责人签字,现二级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可;拟跨学院增设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的,需经所在一级学科负责人签字审核,并由本学院和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增设工作将在本次摸底后另行通知开展。优先支持各学院围绕人工智能、医工交叉等前沿领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和相关专业领域。

(四)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自主调整情况将纳入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二级指标进行业绩核定。请各学院结合本次工作,在科学、合理、规范调整的基础上,建立起“有上有下”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动态管理机制。



人:王宵阳、周昱宏

联系电话:85950157

电子信箱:qduxkb@126.com

办公地址:科技研发大楼A座810室


   附件:1.青岛大学拟自主调整二级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表




青岛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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